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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资源所

农村个人申请宅基地房屋

(一)办事机构: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安亭镇管理所 联系电话:39503668

(二)办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及相关配套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。

(三)服务对象:本镇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

(四)服务对象应履行的义务:

 1、准确及时提供资料,准确填写申请表;

 2、按批复文件规定建房及用地;

 3、配合受理部门做好有关工作。

(五)办理程序:

1、危房翻建对象即申请人向所在村委会领取《嘉定区农村村名老宅基住房更新申请表》,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此表,根据建房条件规定向村委会提出危房翻建的申请。

2、村委会接到申请和危房鉴定报告后,召开两委会议(或村民代表会议)认真审核、严格把关。初步审核结果必须经过村民评议,做到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接受群众监督,张榜公布,公布期限不少于30日。

3、公布期间无异议的,村民委员会应当在《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后,连同建房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送规土所;公布期间有异议的,村民委员会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。

4、申请人须同时填写《安亭镇农村村民危房翻建征询表》(包括家庭成员承诺签名和四邻指界意见签名)。村委会、村民小组填写相应的核实意见并盖章。

5、规土所专管人员在接到村民委员会报送的《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申请表》和建房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20日内进行实地审核,并根据村委会提供的申请材料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,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,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、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、拟建房位置以及层数、高度是否符合标准等(必须会同村委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,绘制现状图),经核准初审后上报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审核。

6、镇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,由镇人民政府发给用地批准文件;规土所发放《农村居民建房施工许可证》。

(六)接待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。

(七)办事纪律:按规范办事,公正合理,不徇私舞弊。

(八)监督投诉渠道:

 上级监督部门:嘉定区规土局 联系电话:69989355。

 本镇监督部门:安亭镇纪委 联系电话:59577198。

更新于2020年8月10日

来源:上海嘉定 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2020-08-10